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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第3页)

只不过,彼时的叉子对欧洲人来说还是个新鲜玩意儿,甚少有人知道这东西的存在。

安东尼奥同那个拜占庭商人砍价许久,用不到一半的报价买下了这两枚叉子,准备送给约书亚一枚,他还特地选择了四齿的叉子,这种叉子和后世流行的主流餐叉基本没什么两样,齿间距和数量倒是很适合用来吃面条。

至于筷子,安东尼奥当然也是实话实说,这是中国人惯用的餐具。

约书亚此前送过他几本关于中国的书籍和游记,大部分是阿拉伯学者所写,又翻译成拉丁语,安东尼奥看过之后觉得,这些记录不能说十分贴切,也只能说和中国毫不相干。

一看就知道是这些人道听途说的二手资料,还是经过数次魔改版的,让安东尼奥看得一度怀疑人生,自己的芯子怕不是个假中国人。

不过,其中一份手稿还真的记载了中国人使用木棍吃饭的事情,但也许这位阿拉伯学者实在想象不出用木棍是怎么吃饭的,所以在他的想象中,中国人会先用粗大的木棍将食物捣碎,再用勺子舀起食用……

安东尼奥示范了一番叉子和筷子的用法,然后在装作刚开始练习筷子和熟练用筷之间犹豫了一番,果断选择了后者。

他相信约书亚不会多问,即使他问了,安东尼奥也可以说自己最近苦练了一番如何用筷继续忽悠他,而不出他所料,约书亚对他熟练用筷子夹起面条吃的行为视若未闻,好像一个西方人突然熟练用起筷子来是件多么司空见惯的事情一样。

当热气腾腾的面条入口的时候,安东尼奥差点连眼泪都要掉下来,吃了好几年的白人饭,再吃到熟悉的家乡面食,安东尼奥简直要感动死,哪怕这魔改版的兰州拉面带着老罗马口味儿。

洋人的饭再好吃也不及家乡美食,更何况这个时代的洋人饭还真不怎么好吃。

约书亚尝试用了一下筷子,发现面条总是会滑溜溜地夹不起来,他挫败地放下筷子,又试了试叉子。

他觉得他还是用叉子比较好。

约书亚用勺子舀了少许羊肉汤尝了尝,出锅前还放了少许葱碎,入口只觉得羊肉汤鲜美醇厚,浓香无比,又有很重的胡椒香气啊,那简直是黄金的味道。

但是汤头又十分清澈,与约书亚平日里见过的浓稠肉汤截然不同,味道却极上佳,一点也不输放了酸奶、乳酪和炒面粉制成的浓汤,口感还很清新。

至于面条,约书亚入口时就觉得很是惊艳,面条软韧弹牙,十分劲道,他第一次品尝到如此口感的面食,很是喜欢。

“不知道……不知道我能不能将这份食谱带回佛罗伦萨,我想让我父母也尝尝。”约书亚对安东尼奥说道,他有些不好意思,“当然,我不会白要你的食谱的,你还想吃什么,或是想要什么,尽管给我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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